江明娟頂爆炸頭扮孕婦 喊上當

2009年12月25日蘋果日報

我愛明娟~我愛明娟~我愛明娟~我愛明娟~我愛明娟~我愛明娟~我愛明娟~我愛明娟~我愛明娟~我愛明娟~我愛明娟~我愛明娟~我愛明娟~我愛明娟~我愛明娟~我愛明娟~我愛明娟~我愛明娟~我愛明娟~我愛明娟~我愛明娟~我愛明娟~我愛明娟~我愛明娟~

放大圖片

江明娟在《桃花小妹》演孕婦,還頂個爆炸頭笑果十足。

【葉文正╱台北報導】《超級偶像》一代人氣歌手江明娟,最近為了2010元旦在河岸留言舉行的演唱會,加緊排練之外,還把戲劇處女作獻給中視、八大的《桃花小妹》,在劇中扮演護士跟孕婦兩種角色,她說:「去了才知道要搞這些,還叫我頂爆炸頭,我是被導演騙了!」

籌備第2場個唱

江明娟出道以來,一直受到死忠歌迷支持,所以要打鐵趁熱舉行第二場演唱會,但經紀公司友松也讓她接戲。
她說:「其實算客串,不過還算關鍵,我在戲裡先演護士,因為被學姊欺負,所以故意把嬰兒房翻江倒海,讓好多人抱錯小孩,沒想到多年後我自己懷孕,還被找上門要解釋清楚這件事情,是從20幾歲演到40歲。」
到了拍片現場,中性的江明娟本來很抗拒要以爆炸頭造型現身,但瞿友寧力勸:「明娟,你要想想,如果這些事情你都敢做了,其他事情就沒什麼好怕,什麼演唱會、大場面,你都可以應付了啊。」乖乖照辦的江明娟事後笑說:「真的是被瞿導騙了。」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umbrella1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